本文件規定了含有色金屬固體廢物回收利用的總體要求、企業管理要求、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回收利用產物管理要求。本文件適用于黑色金屬冶煉、有色金屬冶煉、電子工業、金屬表面處理、石油煉化、環境治理等行業產生的含有色金屬的殘渣、粉塵、煙塵、污泥和廢液等固體廢物的回收利用。